2018-10-18 14:52:14
来源:水母网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国家高新区成立30周年和烟台高新区单独设立10周年,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现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激发全区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经研究决定,举办“中海地产杯”2018年烟台高新区书法美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反映高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创新创业、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文化生活等内容,表现形式、题材风格不限。
二、参赛范围
书法、美术作品以高新区辖区范围内书画爱好者为主征集,区外作品择优颁发特邀奖;摄影作品面向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征集,反映高新区境内发展变迁的作品。
三、奖项设置
1.书法、美术奖项:
书法、美术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奖金若干,不重复授奖,以较高奖为准。
2.摄影新作奖项: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奖金若干,不重复授奖,以较高奖为准。
3.老照片奖项:
设入选奖若干名,按照史料价值和拍摄时间在1949年前、1978年前和2008年前三个时期颁奖,可重复授奖。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均可;尺幅不超过6尺整张。
(2)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水墨粉等均可;尺幅不超过6尺整张;作品要标明题目。
(3)摄影新作作品: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组照不超过5幅;须为JPG格式,尺寸不小于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200DPI。报送时,邮箱主题栏和作品名称统一为:作者姓名-作品名、单幅或组照-电话(示例:张某-魅力高新区、组照5张-138****4192),作品统一以上传附件的形式报送。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收评审。
(4)老照片作品: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须为反映高新区历史原貌的原版照片,要求拍摄时间在2008年12月之前,虽拍摄时间晚于2008年但反映的景物已不存在的也在征集范围。内容为老旧村落、校舍、厂房、民居、家具、物件及运动会、全家福、毕业典礼、军旅生活、劳模表彰等历史照片。要求真实完整、影像清晰,无严重划痕、失真和变色。报送时,每幅(组)照片须另附纸张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历史背景介绍以及作者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2.书法、美术参赛作品不要求装裱,由组织单位统一装裱。
3.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不退稿,由区档案馆和书法家、美术家协会收藏。
五、注意事项
1.设立2018年烟台高新区书法美术摄影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评奖、展览、宣传等工作。
2.参赛作者须在11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作品报送,大赛组委会于11月下旬组织专家评选,12月举行颁奖和展览活动。
3.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或者存在肖像权等争议,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并取消参赛资格。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在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部分获奖、特邀作品将在烟台日报、烟台晚报设专版刊发,并印刷出版“中海地产杯”2018年高新区书法美术摄影大赛作品集。
6.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六、联系方式
(1)书法、美术作品报送到高新区管委办公室,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2924室。联系人:赵中华,电话:15105456975。
(2)摄影新作作品报送信箱:jujiaogaoxinqu@126.com,联系人:孙俊杰,电话:6922048。
(3)老照片作品报送到高新区档案馆,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501室。联系人:周健荣,电话:6922369。
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烟台高新区书法家协会
烟台高新区美术家协会
2018年9月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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