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4 08:38:58
来源:水母网
高新区中老年朋友:
为了结合烟台市“书香烟台·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文联将于5—6月联合举办“银韵烟台——第三届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书香烟台·全民阅读”活动常态化,打造“书声琅琅,香飘烟台”的浓厚气氛。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文联通过搭建活动平台,引导老年人行动起来,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讲述精彩的烟台故事,赞美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让阅读成为老年人的生活方式,营造崇尚阅读的城市氛围。
二、大赛主题
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紧贴新时代老龄工作新目标、新要求,紧贴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热情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来烟台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我市老年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加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烟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烟台市委老干部局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烟台市朗诵艺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烟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银韵烟台——第三届烟台市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老年活动科,承担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日常工作;评委会由烟台市朗诵艺术家协会有关专家组成,在决赛中现场对参赛节目作出最终评审;烟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提供本次朗诵大赛的场地支持。
四、赛程安排
1.县市区初赛(5月28日—6月20日):各县市区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文联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好初赛选拔。聘请当地朗诵艺术家协会专家担任评委,对参赛节目进行现场打分、现场评审,推荐1—2个获奖节目参加市级决赛。
2.市级决赛(6月21日—6月29日):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文联将联合举办“银韵烟台——第三届烟台市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决赛,将邀请市朗诵艺术家协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市老龄办根据得分汇总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节目名单将在市老龄办网站公布,并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山东省第二届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
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文联通过媒体、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发动,全面动员。各县市区老龄办、老干部局、文联要采取一定的形式积极宣传发动,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更多爱好朗诵的老年人参加到朗诵大赛中来。
五、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评分标准
1.作品体裁不限,要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改革开放、歌颂美好生活为主题,重点讲述烟台改革开放以来的感人事迹,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符合新时代特征。如为原创,请在报名时注明;
2.要注意把握作品基调,富于舞台感染力和表现力。表现形式不限,以个人朗诵为主,也可双人朗诵、三人朗诵等,最多不超过8人;
3.参赛选手要求普通话标准,字正腔圆,语音规范。声音洪亮、口齿清楚,语言、语调流畅,感情真挚。作品时长应控制在4分钟以内;
4.由评委现场打分,主持人当场宣布选手得分。采用10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奖项设置
银韵烟台——第三届烟台市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根据10%、30%、6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1.本次大赛面向全市50周岁以上中老年人(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
2.比赛时间:自2018年5月28日开始至2018年6月29日结束。
3.参赛时选手需自备演出服饰、表演道具、自备配乐(必须为U盘);
4.决赛由县市区老龄办负责组织带队参赛;
5.参赛选手、参赛作品一经报送组委会,不得更换;
6.参赛老年人可直接到所在社区老年协会或当地老龄办报名,同时报送参赛作品电子版和伴奏音乐。县市区老龄办汇总后填写《银韵烟台——第三届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报名表》及作品电子版、伴奏音乐(需为MP3格式)报送市老龄办活动科邮箱。
欢迎高新区中老年朋友踊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
电子邮箱:shswj2009@126.com
地点: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塔2421民政科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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