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公示
2017-11-20 08:43:12
来源:水母网
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马山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审核,现对第三批符合烟台高新区住房保障资格的25户新就业及外来务工无房职工进行公示,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0日—11月28日(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申请人,将可以租住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在公示期间,受到举报且事实成立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公示地点:烟台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tgxq.gov.cn/。
举报电话:6922541
咨询电话:6922140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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